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浙中医药〔2014〕17号文件)要求,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在三年培训期间须进入国家级或省级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通过跟随名中医工作室学术骨干临诊,参与整理名中医学术资料,传承学习名中医独特的临床经验。为做好基层名中医进工作室访问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培养对象自主联系,初步达成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意向(详见附件1)。每个名中医工作室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接纳不超过2名访问学习人员,超过人员,请分期安排或落实到本单位其他名中医工作室。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1日前将落实情况反馈我局邮箱(详见附件2,邮箱68190608@qq.com)。
二、培养对象3年内进工作室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跟随临诊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整理撰写学习笔记6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名中医工作室负责人要对培养对象的访问学习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学习任务,严格考勤。对结束学习的培养对象要进行考评(附件3)。
三、基层名中医培养是我省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做好培养对象进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的相关工作,确保基层名中医培养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嘉嘉 0571-87052426
附件:1.浙江省第二批基层名中医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意向表
2.浙江省第二批基层名中医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确认表
3.浙江省第二批基层名中医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考评表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
浙江省第二批基层名中医进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确认表.xls
浙江省第二批基层名中医培养人员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考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