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达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6-11-28 点击数:

浙江省卫生厅文件

浙卫发〔2005〕113号

关于下达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继承和发展祖国传统医学,加强我省农村和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柱塞阀《关于申报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计划的通知》(浙卫发〔2005〕13号)精神,在各市卫生局选拔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消防泵专家评审,确定了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见附件1),现下达给你们。

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计划的启动时间为2005年6月1日,培养周期为三年。各市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见附件2)和《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任务书》(见附件3),明确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培养质量,以提高农村和基层的中医药诊疗液下泵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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