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疾控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印发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制定了《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的通知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