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继教中心字第[2013]5号
关于浙江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免修事项的说明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浙江省2013年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浙中医药 [2013] 17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培训质量,避免重复培训,现对有关免修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学员,可免修临床培训(10个月):
1、已获得西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已获得西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已获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二、已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学员,可免修理论培训中医全科医学概论、预防医学概论、社区基本诊查技能课程,其余课程仍需参加培训:
1、已获得西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已获得西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所有学员均需参加基层实践培训(1个月)。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