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医药函〔2021〕9号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项目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现就开展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项目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单位根据《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对象遴选条件,按照《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核、遴选,确定培养对象候选人。
二、我局组织培养对象候选人参加中医理论全省统考,按《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培养对象。考试内容以《内经》《伤寒论》《温病学》《金匮要略》等医籍为主,重点考查对原文的背诵、理解、运用和创新。题型为选择题。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单位将《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对象申请书》《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4)各一份,于2021年6月11日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zjtcm@zjwjw.gov.cn。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嘉嘉
电 话:0571-87709385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
附件:1.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方案
2.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对象申请书
4.2021年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