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研修人员:
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实施办法》(国中医药人教发〔2011〕4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各研修人员按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请项目研修学员于2012年1月底前,完成个人研修计划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中要求的研修内容,同时将理论学习、临床实践、名师指导、科研能力及医疗水平等研修信息及时上报研修系统管理平台。
(二)填写《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一式5份。
(三)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平时考核表》(附件2),上交如下送审材料:中医经典学习笔记6篇、古典医籍学习笔记6篇、临床医案15篇、跟师心得或笔记5篇,送审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资料装订及格式要求见附件3)。
(四)严格按照《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论文书写要求》(附件4),完成结业论文,装订成册,一式7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五)按照《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实施办法》,上交3篇中医临床医案、策论答卷、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资料装订成册(资料撰写及装订要求见附件3、5、6),一式6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二、各研修学员所在单位按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一)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的内容与要求,做好结业考核的准备工作,于2012年1月底前完成对研修项目管理平台上学员上报信息审核和学员医疗水平的评价。
(二)认真审核研修人员的《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各项内容,并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三)填写《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费使用统计表》(附件7),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四)将三年期间本单位研修学员研修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对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上报。
三、上述表格和资料于2012年2月5日前上交至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
四、相关材料表格可在浙江中医药网站上下载(www.zjtcm.gov.cn)。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嘉嘉 电话0571-87709079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张红英 电话0571-86613543
E-mail:jjzx@zjtcm.net
请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强考核管理,按期保质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 1、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
2、《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平时考核表》
3、《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考核资料格式和装订要求》
4、《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论文书写要求》
5、《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策论撰写要求》
6、《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设计要求》
7、《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费使用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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