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上传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信息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1-18 点击数:

浙中继教中心字第[2013]1

各研修人员、单位管理员:

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三批优才项目”)自20128月启动以来已历时半年,我省目前只收到少数研修人员上传的研修信息及管理单位审核的信息。为了顺利完成“三批优才项目”,迎接年度考核,请研修人员及单位管理员做好以下工作:

一、研修人员要求

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研修人员应及时登陆项目管理系统(http://gj.itcmedu.com/),提交研修信息,超过三个月未提交任务信息者,系统将在“监督页面”中自动提示,并作终止研修处理。

2、完善“个人信息”栏目。请研修人员在填写“研修进度计划与考核指标”时注意对照年度考核(附件1)各项指标的要求,进行年度研修任务的设计与提交。

3、及时记录经费使用情况。

4、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浙中医药[2012]62号)文件要求,请研修学员于131日前将3000/人的管理费交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缴费办法见附件2

二、单位管理员

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单位管理员应督促研修人员完成研修任务,及时审核研修人员提交的研修信息。

2、根据需要补录本单位研修人员的指导老师信息。

3、及时登记、审核本单位研修人员的经费使用情况。

20128月至20131月的学员研修信息及单位管理信息,请于131日前完成录入与审核工作,我中心将不定期对各研修人员及管理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抽查,为了管理沟通方便,请研修人员及单位管理员用实名加入工作QQ群(群号:102465518)。

联系人:张红英,电话:0571-86633029

 

 

 

 

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年度考核标准与方法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分值

考核标准及方法

理论学习(40

1.精读四大经典(20

查阅读书笔记等有关学习材料,完成经典著作学习计划者,得10分;完成学习计划一般者,得5分;已经学习、但进度缓慢,完成学习计划一般以下者,得2分;未学习或虽已学习、但无读书笔记者,不得分。

2.泛读专科医籍及推荐书目(10

查阅读书笔记等有关学习材料,完成经典著作学习计划者,得10分;完成学习计划一般者,得5分;已经学习、但进度缓慢,完成学习计划一般以下者,得2分;未学习或虽已学习、但无读书笔记者,不得分。

3.参加继续教育学习(10

没有参加国家、省举办继续教育讲座。没有作为国家级项目的主讲人没有作为省级项目的主讲人。

临床实践(40

4.临床实践时间(15

查阅有关记录,每年临床实践时间达到160个工作日者,得15分;每少5个工作日,扣1分。

5.各级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病)临床实践时间(7

参加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或建设单位)临床实践时间在1/3以上或完成研修计划者,得7分;1/6以上或完成研修计划一半以上者,得3分;1/6以下或完成研修计划一半以下者,得1分;没有参加者,不得分。

6.临床医案整理(8

完成完整病30份以上,理法方药、辨证论治准确,病证分析恰当者,得8分。

7.跟师学习(10

查阅跟师学习笔记,写出较高质量的心得体会者,得10分;已经跟师学习,但心得体会质量较差者,酌情扣分;未跟师学习或没有跟师笔记者,不得分。

科研能力(15

8.论文论著(5

查阅相关资料,每年撰写一篇学习古典医籍指导实践的学术论文且质量较高或在正式刊物发表者,得5分;已撰写未发表但质量较差者,酌情扣分;未撰写者,不得分。

9.科研课题(10

查阅相关资料,获得省中医局以上课题立项者,得5分;自行完成临床科研设计或撰写小样本临床疗效报告或临证验案组合分析研究报告者,得5分;已经启动上述研究但未完成者,酌情扣分;尚未启动上述研究者,不得分。

医疗水平及社会评价(15

10.平均日门诊量(5

日门诊量平均≥30人或较上一年度增加10%以上者,得3分;每减少20%1分。

11.区域外患者就诊量(5

本年度区域外患者≥20%或较上一年度增加5%以上者,得3分;每降低20%1分。

12.医德医风(5

查阅有关资料,有各级奖励,或社会认可程度高者,得4分。

 

 

附件2

管理费缴费方法

银行汇款。可于130日之前,将现金3000元从银行汇款到我校工商银行账户,账户如下:

抬头:浙江中医药大学

账号:1202023419100001174

开户行:工行景江苑支行

现金汇款需保留银行缴款凭证,凭此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开具相应发票。

汇款时必须注明:继教三批优才管理费

 

主题词:2013年 三批优才 工作 通知

抄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2012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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