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省级
中医药继续项目及报送2011年度
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和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程序
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行网络、纸质同步申报。拟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请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申请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按使用手册进行操作上报,使用手册详见网络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各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授课教材或讲义1份,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310053)。
(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行纸质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一式7份,授课教材或讲义1份,经所在单位及地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中医药优势学科培训基地申请核定学科继续教育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基地填报《浙江省中医药优势学科培训基地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及地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二、报送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
(一)已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而未上报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主办单位,填写《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附件4)或《2011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附件5)一式两份,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二)未按期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主办单位,填写《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或《2011年度未执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7), 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各地材料上报当地中医药继续教育分中心,分中心汇总后上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省级单位直接上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二)项目实施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未按期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或未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的,不得申请2012年度的国家级和省级继教项目。
四、上报时间
上报国家级、省级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上报执行情况和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5日。
五、其他事项
(一)因评审工作需要,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需缴纳100元/项评审费,并由申报单位统一汇寄。开户银行:工行景江苑支行;户名:浙江中医药大学;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全称以及“继教项目评审费”字样。
(二)上述相关办法、通知及表格等均可在“浙江中医药”或“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网站下载。
(三)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 施 翔 0571-87709076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张红英 0571-86613543
请各地认真组织申报2012年度继续教育项目,及时上报2011年度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与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及汇总工作,保证项目质量。
附件:1.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3.浙江省中医药优势学科培训基地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
4.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
5.2011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
6.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7.2011年度未执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2012年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通知.rar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